
(一)团结、带领全县各民族佛教徒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。(二)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,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。深入调查研究,反映佛教组织和佛教界人士的意见和诉求,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。(三)密切联系全县各民族佛教徒,促进藏区佛教交流和民族团结。(四)建立健全佛教有关规章制度,加强信仰建设、佛风建设、教制建设、人才建设和组织建设。(五)指导、支持地方佛教寺院的工作;督导寺院完善自我管理、严肃戒律清规、开展弘法利生活动;引导僧侣正信正行。(六)兴办佛教教育事业,办好佛教院校,培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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